王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化工园区投放共享单车(电动车)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在化工园区投放共享单车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与多家共享单车公司等进行了沟通联系,同时单车公司派遣专业人员对化工园区进行调研,做出分析,认为该区域位置偏僻,共享电动车租赁无法覆盖该区域,且区域人流量少,不便管理,后期维护成本过高,目前无法投放共享单车。
下一步,化工园区将在道路提升的基础上,建设停车场并增设充电桩,同时在道路两侧设置共享单车区域,争取早日为化工园区企业职工的出行提供便利。
最后,再次感谢王静委员对园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与建议,我区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