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发文机关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高开管发〔2022〕6号
索引号
113703226848449750/2022-5256519
成文日期
2022-06-25
发文日期
2022-06-26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3号建议的答复
高开管发〔2022〕6号
孟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水、电、汽能源供给企业建立有效检修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证园区企业正常生产能源需求,开发区积极对接各能源生产供应单位,力保企业生产正常运行。
一、建立能源供应企业协调机制,开发区定期组织园区能源供应企业工作协调会,积极解决园区能源供应面临的问题,保证园区企业能源需求。
二、建立能源供应企业定期检修制度,及时更换、维修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线路、管道,做到定期检修提前告知制度,以便园区企业合理安排生产情况。
三、建立能源供应应急处置制度,线路、管道运行突发情况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尽快恢复线路、管道运行,同时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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