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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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6848449750/2019-5014091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经济开发区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xjjkfq@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区(镇)工作实际,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真正做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2018年共处理民生热线247余条,实实在在的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条,占14%;
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47条,占8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开发区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2名具体工作人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8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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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7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镇办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镇办 |
次 |
0 |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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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
个 |
1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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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