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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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020/2022-524023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27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
关于印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淄交法〔2022〕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高交通运输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下列要求抓好落实。
(一)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检查人员在入企检查时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检查人员不得在人员密集处长时间逗留,体温异常者不得参与检查,不得在检查地以聚餐的形式就餐,确需就餐采取单独就餐形式。
(二)检查过程中,要统一使用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检查要整理形成一套完成资料。特别注意入企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牵头科室(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定期整理检查资料归档,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局法制科。
(三)坚持公正高效。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交通运输环境。
(四)检查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疫情、突发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动态调整检查计划,报法制科备案。
(五)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检查实施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后续处理到位。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2日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序号 |
权责清单事项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时间 |
发起科室 |
1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车辆维修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汽车维修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11月 |
汽修科 |
2 |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监督检查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企业(含线路经营)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1次 |
5月-11月 |
客运科 |
3 |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
县级许可的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
5月-11月 |
规划建设科 |
4 |
对水路运输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督检查 |
水路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
5月-11月 |
港航科 |
5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11月 |
运输管理科 |
6 |
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 |
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检查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
5月-11月 |
运输管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