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3-535189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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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高交政〔2023〕5号

 

局属各科室、单位:

根据《淄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淄交法〔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着力提高交通运输监管工作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下列要求抓好落实。

(一)检查过程中,要统一使用规范执法文书,每次检查要整理形成一套完成资料。特别注意入企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牵头科室(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定期整理检查资料归档,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局法制科存档。

(二)坚持公正高效。检查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交通运输环境。

(三)检查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台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动态调整检查计划,报法制科备案。

(四)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检查实施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后续处理到位。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

序号

权责清单事项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发起科室

1

对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含线路经营)的监督检查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含线路经营)监督检查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企业(含线路经营)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30%,每年不低于1次

4月-11月

客运科

2

对公路的监督检查

对涉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抽查

县级许可的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1次

4月-11月

路政养护科

3

对水路运输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经营市场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4月-11月

港航科

4

对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港口岸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港口岸线使用人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11月

港航科

5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4月-11月

规划建设科、规划科

6

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督查

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的试验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4月-11月

规划建设科、规划科

7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对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10%,每年抽查不低于1次

4月-11月

规划建设科、规划科

8

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航道通航情况的监督检查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11月

港航科

9

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省管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内河船舶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频次根据监管需要确定

4月-11月

港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