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解读《关于印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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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9-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关于印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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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4日,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印发了《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的通知(高交政〔2021〕10号),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中要求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一种监管模式。

二、内容讲解

“双随机”:要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一公开”: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三、推行意义

(1)改革以“列清单”“适度查”等具体措施,防范了监管部门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具体而言,为杜绝权力滥用,监管部门需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开展随机抽查。为避免执法扰民,监管部门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减少“多头执法”,基层政府需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一次性完成。

(2)“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的确立,在增强监管科学性和执法公正性的同时,也为我国监管模式改革提供了新思路。本届政府着力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其中,将监管重点从事前审批转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仅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的一个明确信号。而由“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所带来的改革实践,不仅有力推动了行政体制改革的思路创新,也进一步丰富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