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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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县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单位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四、主要内容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解决存在问题,保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公示,以及交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2021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0余条。加强政策解读,在起草文件时同步安排部署政策解读工作,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简明问答、图文解读等方式丰富解读形式,2021年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1次。建立“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等平台,自20211111日开通至今,已累计报送各类信息15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回复政府信箱群众留言,2021年办理12345投诉件1150余件。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2021年开展2次政务公开培训,重点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等内容进行培训。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6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