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解读《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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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经济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务公开时效、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着力加强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民生保障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深入开展政策精细化解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09条,较2021年度增加20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8条;主动回应电话、信件等形式反映的社会关切问题6件,及时回复政府信箱群众留言9条,办理12345民生服务热线投诉件1480余件,群众满意率95.69%。加强政策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简明问答、图文解读等方式不断丰富解读形式。2022年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3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修编《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高青县交通运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新开设“交通运输”“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在“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增设“办事服务”栏目,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民生、工程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五)监督保障情况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人员机构设置,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增加1名兼职人员。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于年初、年中开展了2次政务公开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与思考、政府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依申请公开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以及政务公开工作如何开展等内容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