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乘车规则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3-53855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乘车规则

发布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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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乘坐公共汽车需遵守以下规则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乘坐公交车。
二、乘坐公交车,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禁止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三、车厢内禁止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车外吐痰、乱扔杂物,以保持环境卫生。
四、乘坐公交车,应当主动投币、刷卡、电子支付、或出示其它有效证件,并接受司乘或稽查人员的查验。
五、乘客所购车票,限当日当次乘坐有效,车辆因故不能运行时,由司乘人员安排换乘其它车辆。
六、身高达到120厘米的儿童乘坐公交车,应当购票;儿童集体乘车的,按实际人数购票。
七、严禁无票乘车,严禁使用废票或过期证乘车,严禁使用伪造的票证或利用他人票证私换照片乘车。
八、由于乘客原因,造成车辆设施或其它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九、运营车辆发生事故或治安事件,乘客有协助司乘人员处置的义务。
十、乘客违反本规则,当车司乘人员或稽查人员有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