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广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恒通公司集约化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青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已经与市交通运输局以及市公交公司对接几次,由于涉及部门较多,也需要资金的支持,我们将积极研究,拿出可行性方案,提出合理性建议,提交县政府做参考,争取早日完成改革任务。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4日
背景:
根据市政府【2021】68号《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改革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拟采取国有企业划转的方式完成集约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县公共客运集约化、规模化的程度,提升运输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存在问题:
恒通公司根据相关政策执行益性底票价,对残疾人、60岁以上老人、军人及“三属”等群体执行免费乘车政策。从2020年开始,国家新能源电动公交车补贴取消,同时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近年来收入呈递减趋势,公司经营入不敷出,日益困难。
建议:
1、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承担,按照审计评估报告,双方共同理顺和实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债务和业务关系,核实完毕后形成债权债务明细表,经签署确认后,债权债务由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全部接收承担。
2、高青县恒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职工,由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承接劳动合同关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置岗位,职工享受与市公交公司相应岗位员工的同等待遇。
3、客运中心营运楼及站场交由市公交公司无偿使用。同时县财政继续按照既定标准进行运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