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四好公路改造提升》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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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李彬、魏宏吴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5-04-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彬、魏宏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四好公路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工作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收到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反映的道路进行了调研。

经核实反映的芦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东侧道路为高青县连村路丁、索家-大堤路等村道。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及芦湖街道对接后发现该段道路两侧土地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没有建设用地规划,因此暂时无法进行路网提档升级加宽改造。下一步,我们将把握适度超前原则,科学谋划,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土地指标,争取项目列入规划并实施。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

1、芦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东侧是赵店村、索家村、桃花赵村、菜园村、贾家村出行的主要干道,路面狭窄,会车困难,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民出行效率,县提请审议,恳请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2随着春节临近,广青路作为连接多个村的重要交通干线,其交通流量日益增加,对道路安全设施的要求越来越高。然而,赵店村红绿灯往西至芦湖路段的的路灯长期不亮,给夜间出行的村民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冬季夜间出行,由于视线不佳,路段已发生多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