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李彬、魏宏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四好公路改造提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工作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收到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反映的道路进行了调研。
经核实反映的芦湖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东侧道路为高青县连村路丁、索家-大堤路等村道。经与自然资源部门及芦湖街道对接后发现该段道路两侧土地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没有建设用地规划,因此暂时无法进行路网提档升级加宽改造。下一步,我们将把握适度超前原则,科学谋划,积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协调土地指标,争取项目列入规划并实施。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