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华、贾学东、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修建芦湖路南延至化工园区工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芦湖路南延(南外环至李中路)工程因线路占压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胡哈喇墓”,经过联合市县文物保护部门与省级部门对接沟通,目前暂无可行方案,该项目暂缓实施,条件成熟后再启动实施。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