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新修农村路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51
建议人: 刘海军、董红英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5-04-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海军、董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修农村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通工作对于县域经济的发展以及居民的生产生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收到建议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反映的道路进行了调研。

意见中提出的水牛李村东一胡同北头至唐北路,该段道路经过与乡镇对接,已初步列为2025年“四好农村路”项目,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其他道路因土地性质、指标限制与财政资金限制,暂无建设计划。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11日

结合高青县2025年度重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中“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建议新修水牛李村东—胡同北头至唐北路(1.3公里)、水牛李村西王忠花至常家村养殖厂(0.3公里)、美湖村北联村路(1.6公里)、买浒老村桥至大张路(2.1公里)、齐冯村至大堰2条(0.72公里),刘王—张木(1.47公里),合计长度7.49公里,路面宽度均为4米的农村路,以上7条道路,经我镇自然资源所核实,涉及道路不占用耕地,符合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