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推动我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012-2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
012-2
建议人: 刘成强
主办单位: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答复时间: 2026-06-2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成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高青港二期及配套设施项目已通过市发改委提报2026省级重点项目至省发改委审核,因目前小清河货运吞吐量较小,不足以支持港口二期,未列入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高青港二期及配套设施已列入“十五五”规划,待条件成熟后实施。

2、目前滨淄莱铁路项目已列入市“十五五”规划,市交通运输局已积极申报列入省级“十五五”规划,正在积极对接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争取年底前列入国家规划。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4日

一、问题与现状 新的一年,也是我国“十五五”计划开启之年,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国家黄河重大战略、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以及淄博市委市府支持“突破高青”十条措施,锚定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各项事业。但当前我县县域经济发展仍面临诸多突出瓶颈:房地产市场持续萎摩,建筑施工、配套服务等关联中小微企业普遍遭遇项目(订单)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经营成本高企等困境,民营经济发展活力不强,既影响“突破高青”战略落地成效,也制约我县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原因分析 一是县域产业结构单一与内生动力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长期以来,我县经济发展对房地产及其关联产业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产业结构多元化不足,抗风险能力较弱。民营经济作为县域经济的主力军,多数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多处于产业链中低端,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竞争严重,在市场波动中首当其冲。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够快,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尚在起步阶段,新旧动能接续不畅。 二是要素保障与营商环境有待持续优化的现实制约。融资方面,中小微企业普遍存在抵押物不足,信用信息不完善等问题,传统信贷模式难以匹配其需求,而新型融资渠道(如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等)应用不广、渗透不深。成本方面,原材料、用工、物流等经营性成本居高不下,叠加税费、用能等刚性支出,企业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 三是政策协同与发展机遇承接转化能力有待提升。一方面,政策集成度、协同性有待加强,产业扶持、金融支持、要素保障等政策间需要更紧密的衔接配合,形成合力。另一方面,我县在主动对接国家黄河重大战略、融入济淄同城化发展格局方面,谋划和落地的具有强牵引性、高关联度的重大项目还不够多,未能充分利用外部战略机遇为本地建筑、服务等产业创造足够规模的增量市场和发展空间,导致企业“突围”路径有限。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构建政策纾困长效机制。对接“突破高青”产业扶持政策,设立中小微企业专项纾困基金,重点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建筑企业转型项目,落实税费缓缴、社保减负等政策。借鉴东营“联合会诊”融资机制,搭建“行长县域行”银企对接平台,推广供应链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等产品,建立企业融资“白名单”制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降低用水电气成本,为企业切实减负增效。 二是优化政务服务与要素保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一站式”审批,将审批流程压缩30%以上,建立政策“码上可知、网上可办”服务体系。组建助企专员队伍,“一企一策”解决企业用工、用地、用能等需求,开展行业专场招聘缓解用工缺口。依托黄河重大战略与济淄同城化机遇,争取将高青港二期、滨淄莱铁路配套工程等项目纳入省级盘子,为建筑企业拓展本地订单空间。 三是推动产业转型与创新发展。引导房地产企业参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配套建设,结合黄河食品产业园、氟材料产业基地建设,拓展工业地产、配套设施建设业务。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与龙头企业融通创新,聚焦细分领域培育特色企业。落实淄博市“智改数转”政策,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核心竞争力,借助“突破高青”政策红利培育新质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