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于喜英、袁红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道路提升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道路是支撑县域经济稳步发展、保障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基础性民生工程。
为严格落实《山东省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持续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建设、管理、养护、运营一体化长效管护机制,我县统筹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系统性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经县政府研究批复,年内推进辖区农村公路新建改造、路面状况改善工程。结合2026年度交通建设谋划,我局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15公里、路面状况改善120公里,切实打通群众出行堵点难点,筑牢道路通行安全底线,持续增强群众出行获得感与幸福感。同步配套实施县级公路常态化养护工程,兼顾民生出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与公路使用周期延长多重目标。
依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一章第五条法定职责划分:乡镇人民政府承担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与管护主体责任;村民委员会可在乡镇政府统筹指导下,遵循群众自愿、民主议事、一事一议要求,组织实施村道建设相关工作。我县本次落地的全部 “四好农村路” 建设项目,均结合道路线形、车流人流实际配套完善安防设施,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资金保障方面,“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县级道路日常养护工程均争取落实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撑项目实施。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