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7010)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2-530197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05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7010)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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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17010)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高青县黑里寨镇演马村张霞木材加工厂车辆运输材料,进出村内扬尘严重,该厂非法占用村民可耕地,破坏生态环境。要求查处。

二、整改目标

对进出村道路进行处理避免扬尘,将晾晒场地进行清理,并进行复耕。

三、整改措施

一是要求该木材加工厂立即停产整改,路面铺设石子并加大洒水频率,防止扬尘产生;

二是要求齐泽村村民委员会对村内道路及时清扫并洒水降尘。

三是将该场地内的物品清理干净,并达到耕种条件。

四、整改效果

于2021年4月30日下午5时前将该场地内的物品清理干净,并达到耕种条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6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