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0037)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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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020/2022-53019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0420037)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县交通局在高青县高城镇赵路村村东侧田地内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占用农田300多亩,导致农民无地可种,前期多次反映未果,要求归还农民耕地。
二、整改目标
1.就项目迁占土地使用情况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支持;
2.对堆放土方全面蓬盖,全面杜绝扬尘污染。
三、整改措施
1.就项目迁占土地使用情况由高青县交通运输局会同高城镇人民政府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理解支持;
2.督促施工单位清理建筑垃圾;
3.加强日常监管,严防扬尘污染。
四、整改效果
1.项目迁占土地使用情况已向群众解释清楚;
2.建筑垃圾已安排施工单位全部清理完毕;
3.堆放土方已全面蓬盖,并进行了防尘处理。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12月1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6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