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3-536295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7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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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一、反馈问题

道路及工地扬尘管理不到位:高青县北环路高速公路整段施工现场、小清河复航工程扬尘严重。

二、整改完成情况

1.北环路高速公路整段施工现场、小清河复航工程:已督促施工单位采用合规密目网对裸土进行全覆盖,并加大对现场喷淋、冲洗保洁力度。

2.道路扬尘:

(1)成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和具体负责人严格按照“6个100%”要求开展工作。

(2)济高高速和小清河复航工程指挥部安排专人负责,针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项目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联合交警大队、生态环保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形成执法合力。

(4)利用环保部门无人机巡察等先进科技手段进行监控。

(5)将日常巡查和“12345民生热线”反馈问题相结合,对相关路段扬尘问题及时处理。

综上,我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2)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7日—7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68889;

邮箱:gqjtjaqk@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