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标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2)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020/2023-53705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32)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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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机动车维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混乱:随机抽查7个区县24家企业,13家未建设或未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20家未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相关要求,3家无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存在废机油污染地块、危险废物与其它杂物混存、危险废物分类不明确、台账不详细、转移不及时、标识不规范等问题。

二、整改完成情况

1.成立汽修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召开汽修行业环保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加强对全县汽修企业的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其整改。

3.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我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2)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68889;

邮箱:gqjtjaqk@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