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5)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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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020/2023-537059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
一、反馈问题
柴油货车治理成效大打折扣:“国三”柴油货车淘汰问题。
二、整改完成情况
我县“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已整改完成。
我县已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7月1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电话:0533-6968889;
邮箱:gqjtjaqk@zb.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