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D3ZB202408071036)整改验收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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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1020/2025-5550792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交通运输局 |
一、反馈问题
高青县洪辛庄庆章高速项目部生活污水外排,导致承包农户的六七十棵杨树死亡,要求处理。
二、整改措施
1.责令庆章高速项目部加强管理,严防生活污水外排,对倒伏和死亡树木进行赔付;
2.责成县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
经全面整改,庆章高速项目部对产生的生活污水规范收集贮存、合法处置。
综上,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编号D3ZB202408071036)问题整改,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0日—11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高青县交通运输局反映。
联系人:许德海 联系电话:0533-696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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