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6号建议的答复
牛明富委员、王波委员、孟凡清委员、孟繁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居住环境品质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升速度与居民需求不匹配,导致了一些民生问题需要逐步解决。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环境事关居民切身利益,为此,我们根据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多方面考虑谋划、多部门协调沟通,积极化解问题。
一、充分发挥社区作用,做好宣传引导
芦湖街道芦湖、千乘、学府社区社区将积极发挥桥梁媒介作用,为物业公司和业主搭建交流平台,增强双方的信任感、和谐度。既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如牵头帮助召开业主大会、优化业委会组织,指导业主开展自治工作;整合资源,把物业管理纳入综合治理范围,把创建文明小区、安全小区与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等结合起来;利用社区管理的优势,及时处理和调解业委会、物管、业主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二、加强行业监管力度,督促服务提质
履行好对物业公司监管职责,街道办事处、社区与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制定物业服务行业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小区评估制度,建立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意见建议通道,细化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及时长效地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监管。
三、提高公共责任意识、优化双方关系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帮助业主树立物业费用与服务质量正比关联的意识,促进业主主动、按时交纳物业费。由社区牵头,举办物业与居民共建活动,提升小区居民的凝聚感,营造物业、居民双方融洽、和谐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