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社区宠物犬管理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65号
建议人: 刘福恩
主办单位: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0-07-14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刘福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宠物犬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开始养宠物犬。在宠物犬给主人带来快乐的同时,也因为一些人的不文明饲养行为,给周围的居民带来了很多烦恼和隐患。为此,我们根据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多方面考虑谋划、从维护社区稳定、保障居民安全角度积极化解问题。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文明养犬

各社区组织开展城市文明建设主题活动,设置“文明养犬”专题宣传版块。在辖区内各居民小区、公园绿地加大文明养宠等提示标语的投放力度,定期在人流密集处发放文明宣传折页,引导广大居民增强文明意识,提升文明素养,自觉做到遛狗要牵绳、便溺要处理等文明养犬的行为。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对遛狗不牵绳、宠物随地便溺未及时处理现象进行及时劝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狂犬病免疫知识,积极争取居民群众对养犬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发挥物业作用,提升管理服务针对性

通过物业摸排小区养犬底数,掌握所在小区宠物犬情况,开展文明养犬爱心提示,配合相关加强宠物犬登记办证等管理工作。视情开辟小区合适区域供宠物犬活动,并设置粪便搜集设施,加强宠物犬逗留经过场所特别是电梯、楼梯、通道等狭窄空间的保洁服务,消除宠物犬异味、粪便污染。

三、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加强公安、卫生、综合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宠物管理秩序。进一步调研辖区内养犬管理现状,研究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细化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的组织部署、协调推动和督导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目前,社区内宠物犬饲养越来越多,饲养人有的遛狗的过程中,任由宠物在小区、街道乱串,严重扰乱了小区安全的生活,甚至出现了伤人的情况,建议对社区内饲养宠物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