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标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564082101B/2021-520884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01 发布机构: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高青县芦湖街道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 字号:
  • |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高青县芦湖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卢汉春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继磊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加玺 人大工作室主任

    成  员:  岩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安环办主任

 伟 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凯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于泽昕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大千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张心宝 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莹 办事处副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

于建民 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每科室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