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芦湖街道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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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564082101B/2021-520884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对高青县芦湖街道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组成人员公布如下:
组 长:卢汉春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徐继磊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张加玺 人大工作室主任
成 员:赵 岩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安环办主任
郑 伟 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杨 凯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于泽昕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张大千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张心宝 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张 莹 办事处副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
于建民 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每科室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