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选址规划报告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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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564082101B/2021-518551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
1、项目名称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
2、建设单位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3、项目性质
改扩建基础设施项目
4、建设规模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占地面积4.39公顷,其中赵店镇中学划拨用地1.83公顷(27.45亩),租赁赵店镇集体用地2.56公顷(38.40亩)。设计班额20个班,现状有2栋现状教学楼、1栋现状学生食堂及部分附属用房,计划新增1处教师周转宿舍,建筑面积900㎡。
5、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位于芦湖街道东北部,田青线南侧,原赵店镇中学院内。新建教师周转宿舍位于中心小学南部,食堂西侧。
6、建设服务范围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主要服务于赵店管区、西马管区、道堂李管区三个管区,总计17个村庄,总计19361人。
目前中心小学需要为24名教师提供中午午休、轮值住宿场所。
图1 项目选址位置图
本项目为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是解决高青县芦湖学区适龄学生上学问题的重要保障,芦湖学区中心小学及教师周转宿舍规划选址及建设、运营符合现行的《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通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要求。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位于高青县城镇开发边界之外,三区管控中的农业空间,属于村镇建设用地,周边无文保单位,与《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的要求相协调,项目符合《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教师周转宿舍位于中心小学内部,不对周边用地造成较大影响,符合县城总体规划要求。
根据《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2018-2035)》,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位于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之外,符合《高青县县城总体规划》和山东省、淄博市生态红线的空间管制要求。
根据《高青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专项规划,芦湖学区中心小学为现状保留,班额为20班;本项目是是中心小学改扩建项目,远期设计班额为20班,因此中心小学项目与《高青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规划(2019-2030年)》是符合的。
根据《高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为城镇建设用地,与《高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符合,教师周转宿舍位于中心小学内部,允许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
高青县芦湖学区中心小学项目选址与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等基础设施相协调,同时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等基础设施能够满足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运行需求。
本项目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可有效解决高青县芦湖学区赵店管区、道堂李管区、西马管区的适龄学生上学难问题,保障就近适龄学生能接受到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促进少儿身心全面健康发展;同时可以完善高青县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保障离城镇较远的农村学校教师在农村临时居住需求,全面提升其教育及服务效能,从而有效的促进高青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经论证,本项目选址合理,适宜建设。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高青县政务网。
高苑路22号。
0533-6968330。
详细内容可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533-6968330。凡是对以上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书面意见,并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