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丽、任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养狗管理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因部分居民不合理养狗的行为造成了狗吠扰民、环境污染、疾病传播等问题,居民群众的生活乃至生命安全受到了影响。您所提建议在保护居民生活秩序、维持社区和谐与安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方面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芦湖街道办事处为加强社区养狗管理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点措施:
1、制定养狗公约,规范养狗行为。结合《淄博市养狗管理办法》,街道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制定文明养狗公约,公约包含养狗标准、禁养烈性犬等内容。通过广告栏粘贴、入户走访、居民微信群发布等方式让居民了解公约,提高居民文明养狗意识,规范养狗行为。
2、设置遛狗区域,维护生活秩序。充分发挥社区、物业自治与共建共管作用,根据各小区实际情况,设置遛狗区,遛狗区尽可能配置相关配套设施,告知居民使用方法,督促居民合理使用,有效避免发生小狗粪便得不到清理,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情况。
3、宣传防疫知识,提高安全意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宣传防疫知识,提高居民动物疫病防控意识。线上通过居民微信群发布养犬防疫知识,线下在居民较多的地方发放“动物防疫”宣传手册,手册包括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苗注射、病畜分类等内容,有效提醒居民养狗在防疫方面的注意事项。
4、加强巡逻防控,维护居民权益。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物业适当增加巡逻次数,针对发现的狗叫声音过大、饲养大型禁养犬等情况做好登记和劝阻,及时向相关居民讲解涉及的法律问题,对于拒不配合的严格根据条例由执法部门介入,进行处理,切实有效的保障多数居民的合法权益。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