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优化物业管理构建新型和谐社区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046-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046-1
建议人: 董扬
主办单位: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答复时间: 2024-05-0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董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物业管理构建新型和谐社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对更加舒适的居住条件、更加优美的生活环境的需求与日俱增,积极改善物业管理秩序,构建新型和谐社区势在必行。

(一)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管理水平。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制定芦湖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办法,联合县物管办每季度开展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工作。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的方式,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核查,对各小区环境卫生保洁、公共区域绿化、物业服务质量、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督促相关物业服务企业对涉及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倒逼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让物业管理提升变成小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

(二)正确发挥业委会作用,细枝末节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充分发挥业主委会“桥梁”作用,畅通问题反馈渠道,通过不定期组织座谈会、零距离协调会、物业联席会等方式,倾听业主的意见和需求,解决业主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通过居民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对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正面宣传和支持力度,提升广大业主对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三)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升小区居民幸福指数。 依托社区党建服务品牌,集合物业服务企业、“红色合伙人”等资源优势,常态化组织开展为民、助民、利民、便民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为民实事”走深走实,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管强度,由街道综合执法指挥中心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联合执法,对乱打乱建、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进行理,在小区内积极营造自觉遵规履约的良好氛围。

我们深知,优化物业管理构建新型和谐社区是一个长期而持续的工作,芦湖街道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再次感谢您对芦湖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日      

建议: (一) 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下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平台,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由社区、业委会、 物业公司等共同完善小区治理工作。同时推动物业管理市场化,引进市场竞争机制, 积极落实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建立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业主共同治理、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强化物业企业准入管理。 健全完善物业企业招投标制度和备案管理制度,由社区、业委会、 业主代表等参与进行统一招标,选取有实力、资信好的企业。 探索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信用综合评价, 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服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综合评价好的企业, 在招投标时给予加分;对综合评价差的企业, 建立退出淘汰机制。 (三)建立物业管理强制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健全物业收费保障机制。 除了采取定期公示制度督促业主自觉履行义务外, 尝试建立法院审判简易程序,由法院下达支付令,对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形成强制力; 鼓励行政执法进一步向基层向小区延伸,对业主侵占公共用地、 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采取行政管理措施。 (四)探索“互联网+”思维,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互联网+物业”平台, 将物业管理信息及时传递给业主,业主也可以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物业企业、业委会, 形成信息共享。塑造“数字化”新型社区,进一步延伸服务, 为社区居家养老、政务、 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