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芦湖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发文字号
芦政发〔2022〕5号
索引号
11370322564082101B/2022-5253780
成文日期
2022-02-16
发文日期
2022-02-18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芦湖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芦政发〔2022〕5号
各管(社)区,各委办,各双管单位,各学校,各村,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大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芦湖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孙 硕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赵 岩 党工委副书记
杨 凯 党工委副书记
于泽昕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安环办主任
张 莹 办事处副主任、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钟 捷 办事处副主任
贾 强 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 学 人大工作室副主任
许延波 开发区派出所所长
焦学波 芦湖派出所所长
成 员: 付海波 芦湖学区主任
曹风刚 芦湖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宫传申 市场监管所芦湖服务所所长
张法军 教科文体卫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强 安环办工作人员
李成国 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
曹全东 社会事务办公室工作人员
张 贝 综合执法办公室工作人员
孙正祥 开发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孙浩然 芦湖派出所工作人员
孟凡美 芦湖社区党总支书记
杨海霞 千乘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云超 学府社区党总支书记
董建强 寨子管区党总支书记
卢 庆 赵店管区党总支书记
邵 飞 西马管区党总支书记
张 雷 道堂李管区党总支书记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环办,于泽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志强同志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高青县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16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