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建议樊家村西沟渠应及时清淤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8
建议人: 李京增
主办单位: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 2020-09-1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京增代表:

您提出的“樊家村西沟渠应及时清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县人大转交的建议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实地勘察,摸清情况。经调研,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已于2020年3月、4月组织人力、物力对樊家村西沟进行清淤疏浚。由于樊家村西沟左岸地块当时正栽种着农作物,沟右岸为生产路,在清淤疏浚过程中,樊家村反映不让多占地,导致迁占工作无法顺利完成。挖出来的起土只能放于沟口,使得多处塌方,造成淤堵。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推进迁占工作,与樊家村相关负责人加强沟通交流、引导,按照标准放置起土,塌方处开宽,保障沟渠发挥应有效能,确保村民土地能够得以及时灌溉。

 

木李镇人民政府

2020917

樊家村西沟渠应及时清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