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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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399A/2025-550947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
各管区、部门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木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木李镇人民政府同意,确定对木李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王 栋 党委书记
张 朋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李 超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殷蓬勃 人大主席
李 楠 党委副书记
刘 鹏 党委委员 副镇长
昭国良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李 瑞 党委委员 人武部部长
张文杰 党委委员 组织委员 党建办公室主任
李新龙 副镇长
贾义祥 副镇长
孙 冲 人大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在镇党政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推进全镇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其他部门科室指定一名政务公开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科室政务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