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22-525831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6-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木李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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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发展,履行好木李镇政府信息公开主体的职责,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制定《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的要求规定,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运行机制,优化公开渠道,严格按规定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将相关制度文件、新调整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重要工作动态等信息在政务公开网站公开。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不断增加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定期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有关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带头履行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增加和优化主动公开内容。

(三)常态化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培训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解读政策、舆情回应的能力。   

三、有关要求

及时根据人员变更情况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及时跟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公开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