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25-55246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5-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木李镇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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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服务全镇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以“公开促规范、公开促服务、公开促治理”为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涵,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公开实效,为木李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目标

1.公开内容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加深入、全面,便民服务和群众关切事项公开显著增强。

2.公开渠道便捷高效:线上线下渠道深度融合优化,信息获取便捷性大幅提升,政务公开平台用户体验持续改善。

3.政策解读精准有效:政策解读机制健全规范,解读形式丰富多元,解读内容权威清晰、通俗易懂,政策落地效果提升。

4.公众参与广泛深入: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监督渠道畅通有效,参与机制健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

5.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完备,考核评估科学严格,工作运行规范高效,标准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 主要任务

(一)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乡村振兴领域,重点聚焦产业发展规划与成效、基础设施建设进展、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乡村治理、相关社会保障政策及落实情况等。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污染源监管信息、环保执法典型案例及结果、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施情况等。

三是惠民政策领域,全面、精准公开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教育助学、住房保障等民生政策文件的原文、权威解读、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补贴标准、发放结果等,确保政策“看得懂、算得清、用得上”,打通惠民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二) 优化拓展政务公开渠道

一是激活政务新媒体活力:创新运用图文、短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围绕热点政策和社会关切,策划专题栏目;及时回复留言评论,开展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互动活动。

二是夯实线下公开服务点:在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各管区等场所规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配备必要设施;定期更新公开栏内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政策宣讲进村居”等主题活动。

三是探索移动端便捷服务:开发适用于木李镇的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提供政策查询、办事指南、信息订阅、在线咨询等功能,实现“掌上查、指尖办”。

(三) 提升政策解读回应质效

一是健全解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部署、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明确解读责任主体;规范解读方案要素。

二是强化解读效果评估:建立政策解读效果跟踪反馈机制,通过线上问卷、线下座谈、电话回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收集公众对解读内容、形式的满意度及改进建议,定期分析评估,持续优化解读工作。

(四) 深化公众参与互动监督

一是规范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完善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公众参与程序;畅通线上线下征集渠道(网站、新媒体、座谈会、听证会、基层走访);明确征集期限,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是畅通咨询投诉渠道:整合优化12345热线、领导信箱、网络问政、现场接待等渠道;健全咨询投诉快速响应、限时办结、结果反馈机制;定期分析群众诉求热点。

(五) 完善制度与强化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培训: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联络员;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平台操作、内容编辑、舆情应对、保密审查等;鼓励交流学习。

二是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镇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评估。

三是严守保密安全底线: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责任和流程;加强保密知识教育;运用技术手段防范数据泄露;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敏感内容。

四、 公开形式

一是政府门户网站:核心主渠道,权威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

二是政务新媒体平台:“田源木李”APP、微信小程序等,用于动态发布、互动交流、政策解读。

三是线下公开场所: 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各管区政务公开专区。

四是其他形式:政策宣讲会、宣传手册、广播等。

五、 公开时限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是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程序,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 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及管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是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