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木李镇人民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22-522893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3-08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木李镇人民政府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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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开发了16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面向我镇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综合协调岗5个:在相关区域工作,负责区域内各类事务。

2、社会事业岗位37个:主要在行政村工作,担任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管理员兼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劳动保障及其他工作。

3、公共服务岗位126个:主要在镇、村及其他相关单位工作,负责各类村级事务及其他工作。

二、安置对象

主要是年满16周岁具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四类人群。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以我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指我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指我县各级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群体,指公安部门登记的我县农业户口人员。

三、招聘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单位统一安排调度。

2、热心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申请岗位的日常工作。

3、名下没有营业执照、不是股东,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4、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且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手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木李镇便民服务大厅

3、报名要求: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参加报名。

(二)民主评议

乡村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村召开由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在综合考虑人员类型、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民主评议,根据用人条件要求,确定相关人员。

(三)审核

民主评议结束后,根据申报材料和选聘条件,由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加盖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

(四)公示

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无误后,由镇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岗位聘用

通过镇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协议签订进行政策指导。

五、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包括岗位补贴和意外伤害险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我县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具体根据服务群众人数和实际工作量确定,按月发放。每月对乡村公益性岗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与岗位补贴挂钩。县政府统一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木李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