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24-54381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木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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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强化招商引资“指挥部+专班(部门)+镇办(园区)”工作机制和“一把手”工程,全年新签约过亿元项目4个以上,落地镇办飞地项目1个。

优化产业链招商专班工作机制,制定科学精准的督导评价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2024年产业链招商专班工作方案》《高青县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4次,实现新签约过亿元项目1个。

按照《高青县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季度评比指标体系》《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2024年高青县产业链招商专班工作方案》《高青县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高质量做好木李镇招商引资工作。一季度,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赴济南、青岛等地开展敲门招商4次,到位省外资金705万元,新引进过亿元项目1个,在谈项目9个,新增平台企业64家,开工过亿元项目1个。

一是镇党政主要领导定期外出招商,结合本镇实际,引进优质资源和项目。二是继续跟进对接在谈项目,力争实现多个在谈项目落地达效。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服务和保障。

木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0533-6715628

压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新建及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6506万亩,确保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稳中有增。

完成高标准农田设计单位招标,进行项目区现场勘测,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以农户种植需求为导向,确定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6506亩,目前已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工作安排对接完成现场勘测,因地制宜确定田、土、水、路等建设重点,协助县农业农村局进行施工方案编制。

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力度。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推进“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木李果蔬育苗基地,以土地规模化经营全面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木李果蔬育苗基地:办理施工许可。

项目投资100万元扩建渌鑫高标准育苗基地,建设连栋棚1座以及基地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提升果蔬育苗供应体量,实现年增产育苗1000万株。目前已完成项目备案、审批、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正在进行施工。已建设完成院墙大门等基础设施,完成连栋大棚棚体建设,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完成70%,预计4月竣工投产。

加大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力度。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重点打造1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样板区。

完成木李镇项目策划、实施方案论证,确定第一批打造项目。

完成“硒旺田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策划,按照“乡村建设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乡村振兴建设水平”三个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11个项目建设。目前,村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村办公室提升项目已完工,完成全域城乡环境整治。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合伙人”聘任仪式及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争擂赛,谋划村级产业项目19个。推深做实“五步工作法”,开展全覆盖群众走访,召开村级党政联席会2场,获评市级“平安镇”。

 

按照实施方案及项目策划进度有序推进。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争取申报省市级放心消费单位,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开展一季度包保督导工作,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到100%。

2.建设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10家。

3.不断提升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

4.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高青县实际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细化推进步骤举措和时间,做到目标可量化,举措可评估,确保责任到人,任务落地。

1.截止目前木李镇共有包保干部42名,包保主体151家,其中C级包保主体2家,D级149家。已于1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第一季度包保督导工作,完成率100%。。

2.共有10家食品销售业户被列入“农村食品销售示范店建设名单”,并开展长期规范化经营建设。

3.辖区内共有一家幼儿园食堂(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幼儿园)、一家小学食堂(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均已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

1.继续严抓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每季度工作。

2.指导和帮扶经营业户进行规范经营,以帮代罚,让更多业户成为示范化经营示范点。

3.加大学校食堂监管力度,保证“互联网+监管”正常运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木李镇市场监管所

0533-671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