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24-54584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7-0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木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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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强化招商引资“指挥部+专班(部门)+镇办(园区)”工作机制和“一把手”工程,全年新签约过亿元项目4个以上,落地镇办飞地项目1个。

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优势资源,开展以商招商,主动链接高端资源要素,大力引进产业链上下游配套的优质项目。开展“走出去”招商活动6次,累计新签约过亿元项目4个。

一是锚定目标,精准发力,招商引资成效显著。镇主要领导赴深圳、西安、济南等地外出招商16次,邀请外商实地考察洽谈42次,新引进过亿元项目5个,到位省外资金6161万元。二是立足优势,聚焦重点,项目招引成果丰硕。紧扣全镇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聚焦冷链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富硒果蔬、畜牧及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活动,10个项目已完成签约。三是创新方式,拓宽渠道,以商招商初见成效。创新谋划“乡村振兴合伙人”共富机制,将招商引资纳入乡村振兴合伙人计划,聘任12名木李籍乡贤能人为我镇招商引资合伙人,精准对接木李镇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服务,为资金、项目等落地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指导。

一是持续把招商引资作为“头号工程”,强化项目谋划,梳理招商链条,绘制招商图谱,精准招引,努力在大项目、好项目上实现更大突破。二是把项目推动跟进和落地服务摆在突出位置,跟踪协调解决项目制约问题,积极推动鑫泰石化、番茄集团等13个“飞地”经济项目、优质项目落地开工、投产达效。三是充分利用好平台经济政策优势,继续深化与税务部门、大专院校、国有集团、财税公司的招商合作,发挥好乡村振兴合伙人在镇域招商引资中的有效作用,争取形成更多招商成果。

 

木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0533-6715628

推进“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木李果蔬育苗基地,以土地规模化经营全面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木李果蔬育苗基地:完成招投标程序,签订施工、监理合同,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

项目投资100万元扩建渌鑫高标准育苗基地,建设连栋棚1座以及基地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提升果蔬育苗供应体量,实现年增产育苗1000万株。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设,棚内开始育苗。

做好渌鑫育苗基地种苗培育,3季度完成育苗500万株。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重点打造1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样板区。

督促镇办完善相关手续,有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加强调研指导,协调解决推进过程存在的问题,推动示范片区建设顺利实施。

完成“硒旺田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策划,按照“乡村建设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乡村振兴建设水平”三个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11个项目建设。目前,渌鑫育苗基地二期项目、彭连五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村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完工。

一是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依托青郭黑牛养殖园区,新增黑牛进园600头以上。全面推进中草药种项目建设,完成80亩荆芥、药菊试点种植。二是继续推进环境整治。聚焦农村“三大堆”问题、河道污染、路域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提升整治行动,提升整洁成效。三是继续提升乡村文化。组织召开“黄河明珠 幸福木李”全民才艺大赛等活动,在片区营造文明乡风。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争取申报省市级放心消费单位,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开展二季度包保督导工作,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到100%。

2. 建设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10家。

3.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

1.截止目前木李镇共有包保干部42名,包保主体151家,其中C级包保主体2家,D级149家。已于5月5日前完成本年度第二季度包保督导工作,问题发现率10.58%,均已整改完成,完成率100%。

2.共有10家食品销售业户被列入“农村食品销售示范店建设名单”,并开展长期规范化经营建设。今年暂未开展此类评选工作。

3.辖区内共有一家幼儿园食堂(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幼儿园)、一家小学食堂(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均已开通“互联网+明厨亮灶”。

1.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继续严抓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第二季度工作。

2.根据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建设工作。

3.增加对学校食堂线上检查频率,保证“互联网+明厨亮灶”正常运行,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木李镇市场监管所

 

0533-671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