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标题: 高青县木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99A/2024-547940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10-08 发布机构: 高青县木李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木李镇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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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强化招商引资“指挥部+专班(部门)+镇办(园区)”工作机制和“一把手”工程,全年新签约过亿元项目4个以上,落地镇办飞地项目1个。

组织开展头部企 业 “ 上 门 招商”攻坚行动,对接企业12家以上,着力招大引强,力争落地一批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优质产业项目。累计新引进过亿元项目 1个,过10亿元项目0个。

截至3季度,镇主要领导外出招商21次,邀请外商实地考察34次,新引进过亿元项6个,在谈项目10个,到位资金7381万元。

一是持续对接丰码农业等在谈项目,尽快推动项目开工实施。二是持续对接在淄留学生建立外商联系,争取实现首笔外资到位。三是加强重大项目策划,积极招引社会资本投资。

 

木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0533-6715628

推进“一镇一业”乡村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木李果蔬育苗基地,以土地规模化经营全面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

木李果蔬育苗基地:完成大门、围墙建设,完成连栋大棚建设、设备进驻和试运行。

项目投资100万元扩建渌鑫高标准育苗基地,建设连栋棚1座以及基地大门、围墙等附属设施,提升果蔬育苗供应体量,实现年增产育苗1000万株。项目已完成建设,棚内开始育苗,目前育苗量已达500万株。

按照育苗进度,完成全年育苗任务。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重点打造1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先行区、样板区。

做好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建设半年点评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督促镇办按照实施进度推进示范片区建设。

完成“硒旺田源”乡村振兴示范片区实施方案编制和项目策划,按照“乡村建设水平、产业发展水平、乡村振兴建设水平”三个提升的思路,有序推进10个项目建设。目前,渌鑫育苗基地二期项目、彭连五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村级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青郭牛场改造提升等8个项目已完工。

一是抓产业,推进得益粮食烘干仓储项目、中草药种植项目、村级小微产业项目、电商销售项目等项目建设,夯实产业基础。二是抓生态,聚焦农村“三大堆”、河道污染、剩余飞线等问题开展专项暂无新进展成示范片区全域美化亮化。

木李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0533-6716508

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争取申报省市级放心消费单位,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开展三季度包保督导工作,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到100%。

2. 在产小作坊“三标”管理覆盖率达到 80%以上。

3. 学校(幼儿园)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全部达到“清洁厨房”标准。

4. 做好市局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对培育对象进行的实地评估对接工作,对达到创建标准要求的,经逐级审核和社会公示,并通过市政府予以认定后,向社会公布。

1.截止目前,木李“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中主体包保覆盖率、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食品安全员配备率、督导任务完成率、督导整改率、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均达100%。

2.现木李共有小作坊3家,正常在营的仅1家,已进行“三标”管理。

3.木李现有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各1家,中型以上餐饮单位4家,基本达到“清洁厨房”标准。

4.木李镇暂未接到市局组织的第三方机构对培育对象进行的实地评估的通知。

1.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定期更新主体数据,全面完成包保督导任务。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结合实际制定风险管控清单,严格落实“日周月”制度。

2.建立复工复产报备机制,对辖区内经营业户经营状态进行动态掌握,做好复工复产前行政指导。

3.继续开展“清洁厨房”专项检查,帮助辖区内餐饮单位达到“清洁厨房”标准。

4.持续关注市县级分管单位的各项工作通知,并做出反应。

木李镇市场监管所

 

0533-671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