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
标题: 《高青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494/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9-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民政局

《高青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13
  • 字号:
  • |
  • 打印

一、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2年6月15日,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淄民函〔2022〕34号);2022年8月31日,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开展“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质量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实施意见,起草了《高青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问:《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方案》根据《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质量的通知》和《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关于持续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问:《方案》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严格按照按照《关于持续深入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提升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质量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摸清社区底数、小区底数、设施底数、运营底数,优化我县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我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四、问:《方案》的重要举措有哪些?

答:(一)摸清社区小区底数。成立工作专班,逐个社区核查所辖区小区数量,确保小区数量、户数精准,对小区数量为0的社区,要开展重点核实,并按照无下辖城市社区居委会、纯城市社区、村改居城市社区、下辖开放式楼栋建筑的城市社区、规划整体拆迁未建城市社区进行分类统计,全面、详细摸清社区情况。

(二)摸清设施底数。按照每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进、必看、必问的原则,重点核查以下情况:一是设施是否真正配套或配置;二是对应小区和户数情况,是否按照新建小区每百户20平方米、老旧小区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或配置,面积是否达标;三是设施产权归属情况和有关资料,查验是否进行移交或登记;四是设施运营情况,具备哪些服务功能,是否能够规范运营,是否产生预期效果。

(三)形成核查结果。对规划、配建、配建面积达标、移交登记、运营等情况逐个形成核查结果,对核验情况和检查结果由社区、街道逐级签字确认,确保情况属实。对尚不达标的,要以街道为单位形成问题清单,逐个制定整改措施,精准跟进督导,确保 11 月底前整改到位。县民政局要同步更新完成省养老管理平台数据,确保与核查情况一致。

五、问:方案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民政为民”的原则。

六、问:方案实施的工作要求?

答:(一)高度重视。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作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将开展“进社区、进小区、进设施”专项行动作为模范机关建设省市县“三级联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担当,攻坚克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查整治任务。

(二)严肃认真。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行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细致开展核查,对核查结果逐级签字负责,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情节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拒不改正的,责成当地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强化指导。强化业务指导,定期调度情况、实时掌握进展,积极帮助基层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帮助整改提升。

 

政策解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

解读人:时春兰

联系方式:0533-698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