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
标题: 高青县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0494/2021-518863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4-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民政局

高青县民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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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促进民政系统权利阳光运行,使民政管理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廉洁、务实、高效。现根据民政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为宗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服务职能转变,构建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制度体系,形成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系统化和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优良政务环境。

三、公开内容

1、机构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等。

2、建议提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3、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政策解读、证明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等。

4、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政策法规,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人数和资金发放情况。

5、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基本信息、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等信息;老年人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补贴等福利发放情况。

6、地名:地名管理信息、管理办法等。

7、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四、公开标准

1、全面彻底公开。对应当公开的事项做到全覆盖、全方位公开。

2、主动及时公开。把握公开主动权,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期待。

3、细化条目公开。对能够细化的事项分类到具体科目,方便群众监督。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对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督促有关股室和单位落实目标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2、建立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和执行工作流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所有公开内容需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核。

 

 

 

                                        高青县民政局

2021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