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为全面推进高青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3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各级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任务,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要求,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务建设。
二、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公开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事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杜绝半公开、假公开。
(三)注重实效原则。立足于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和单位办事,做到服务于民,造福于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政务公开取得实效的依据。
(四)有利监督原则。公开内容要简明清楚,通俗易懂,一目了然。要认真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三、公开内容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四、公开方式
通过网站予以公开。
五、有关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压实领导小组责任。
2、深化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的评比范畴,制定监督办法,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
3、夯实公开工作基础。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
4、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严格组织管理,增强业务培训,提升实战能力,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主动担当、专业胜任的政务公开工作队伍。
5、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