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殡葬服务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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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4-53517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文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抽查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各级部门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促进民政事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抽查时间及对象
抽查时间:2024年5月-11月。
抽查对象: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
三、抽查内容:
1.对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对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经营情况进行检查。
四、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25日-5月30日)。按照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检查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台账,细化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自查自纠(5月31日-7月31日)。动员引导各类机构围绕检查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建立健全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现场检查(8月1日-10月10日)。积极协调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价监科)等相关部门,对照检查名单,采取现场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按照规定时间,一次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
(四)问题整改(10月11日-11月10日)。对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监督机构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执法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上进行公示。
(五)汇总报告(11月20日前)。将所有工作汇总上报。
高青县民政局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