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延长《关于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有效期的通知 |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5-555398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关于印发加强特殊困难家庭人员照护服务救助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高民发〔2025〕4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巩固救助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延长《通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