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25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25
建议人: 张大伟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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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治理事关国家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新在基层。要借鉴花沟镇“四联八岗”先进经验(党员参联网格、群众户、村民代表、建档立卡贫困户;村民代表结合自身情况认领村务监督、政策宣传、纠纷调解、环境保护、治安巡查、文明新风、带头致富、党务协助),坚持党建引领,走出了一条“党建+乡村社会治理”融合发展之路。

一、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必须不断向组织创新要活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乡村治理,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障。要坚持党建引领,将党员和村民代表“两支队伍”一起建,将党员“四联”和村民代表“八岗”服务“两项工作”捆在一起抓,将党建与网格建设紧密结合,通过创新“四联八岗”乡村治理模式,提供村民需要的服务,解决乡村治理方面遇到的难题,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抓住了乡村治理的“牛鼻子”,实现了对村民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组织力、凝聚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发挥。

二、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必须不断向工作创新要动力。村民是乡村治理的对象,同时也是受益对象,更是重要的参与者。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能否有效激发,直接关系到乡村治理的效果。在抓好党员“四联”的同时,锚定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一步理清思路,创新方法,通过合理设置岗位,让村民代表当“主角”,推动乡村治理不断走深走实,较好地解决了乡村治理人手不够、效能不高、不接地气等问题,实现了乡村治理与村民自治的深度融合、双向强化、同步提升,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村民代表无压力感、无责任感、无获得感的“三无”现象。

三、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必须不断向制度创新要潜力。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也是实施乡村振兴亟须破解的难题和亟须补齐的短板,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要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注重搞好乡村治理的制度化顶层设计,坚持把“四联八岗”作为乡村治理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通过不断给党员压担子,要求每名党员既要干好份内工作,又要注意做好对村民代表的“传帮带”;同时,要求村民代表首先当好“小学生”,主动接受党员工作上的指导,出色完成岗位赋予的各项任务。通过不断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配套组织建设,把职责标准交给大家,把绩效考核放在平时,让大家看得见、想得到、做得到,不断激发广大参联党员和村民代表的思想潜力、工作动力和干事活力,为品质高青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高青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5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徐琳姣,联系电话:6983525)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乡村治理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一是主体“失位”,由于民主法治建设相对滞后,一些村比较涣散,凝聚力明显不足,一些想干事能干事的村民缺少施展才华的舞台,乡村治理的主体地位没有真正树立起来。二是村民“失语”,由于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多以老人和孩子为主,由于年龄文化精力等因素,关注长远建设,参与乡村治理的意识不强,缺席民主议事管理现象严重。三是方法“失效”,在村民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相对较弱的情况下,过去一些有效管用的经验做法逐渐失效,增大了乡村治理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