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28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28
建议人: 孙腾腾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2-06-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孙腾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解决,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

一、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养老事业发展基础

先后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从框架构建、要素支撑、社会参与等方面通盘谋划,整合各类养老资源、医疗资源、文化资源,统筹优化养老资源配置,推动养老服务升级。

二、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规范发展

实施中心敬老院建设,改革管理体制,实行县级统管。引进专业机构,对县社会福利中心、王字屋中心敬老院、文昌阁中心敬老院、颐善园养老护理中心四处公立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行业,先后推动建成运营高青县颐和康复护理院、高青县民健康复护理院、高青县红十字博爱家园、高青县民主众益颐养中心4家民办养老机构。

三、制定基本养老服务公共清单

结合我县实际,对照省、市级发布的服务清单,进一步细化项目,明确服务类别、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经济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制度,以特困、低保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效率和供给水平,精准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对象。

四、大力发展居家照护,提高困难群众基本保障水平

一是开展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照护工作。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公开招标引进三家专业服务组织,为我县1800余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每月开展10-70小时居家环境、洗衣被、助洁、助浴、助餐、护理照料等基本生活照护服务。二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159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信息化、适老化改造,改造完成后同时开展助洁、助餐、助医等居家上门服务。

五、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以养老服务品质三年提升行动为契机,加快基本民生向品质民生转变,推动农村养老高质量发展:一是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根据老年人口、失能老人数量等情况,科学规划养老需求用地,明确床位缺口量,并预算设施缺口。二建设镇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依托镇级卫生院、养老机构、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等设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助洁、助餐、医疗、护理等服务为一体的服务综合体,满足农村老年人多元化需求。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由城市社区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村老年人独居养老问题;

 

   高青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王云娜,联系电话:698189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空巢、高龄及孤寡老人的增长逐年加快,传统的几世同堂已逐步解体,家庭小型化成为必然趋势,传统家庭养老面临挑战。将养老机构建设纳入城乡社会事业统一实施,根据需求安排土地作为养老用地,并公开招标,通过政府资金支持和社会资本相结合的方式在农村兴办面向全社会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