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五保户”、鳏寡孤残的独居老人建议到高青县养老机构集体养老》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30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
130
建议人: 李丽丽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2-06-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青县农村“五保户”、鳏寡孤残的独居老人建议到高青县养老机构集体养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和关心敬老院建设和管理,以提高敬老院五保老人入住率为抓手,不断提升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水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五保对象1799人,入住中心敬老院350人,集中供养率达20%以上。

一、区域布局中心敬老院。坚持区域化统筹理念,跳出“一镇一院”思维模式,撤销原来7处房屋老旧、消防不达标的镇级敬老院,科学合理规划全县养老服务布局,新建县王字屋、县文昌阁中心敬老院,两处中心敬老院按照老年养护院标准建设,配有餐厅、活动室、康复室等功能室,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

二、优选专业机构。统一公开招标,引进养老服务业行业领域中实力强、资质优、信誉好的3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机构管理团队,配有经验丰富的管理、护理、医务、心理、后勤人员,为特困老人兜底养老提供更有保障、更为优质的服务。

三、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县民政局每年定期对全县特困人员开展集中供养意愿摸底调查,了解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对排查出来有意愿的特困人员,及时转入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做到愿进全进。对排查出来的失能半失能人员,积极做好特困人员思想动员工作,鼓励入住敬老院。

四、加强政策支撑,落实低保、建档立卡贫困老人入住养老机构。在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兜底保障需求前提下,对有意愿集中供养的低保、失独高龄农村老年人按照特困人员标准收取费用,解决贫困老年人照护问题,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目前,两处中心敬老院有18名低保老人、2名建档立卡,养老空缺床位得到有效利用。

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好县域内养老机构信息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养老机构的认识。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指导下,聚焦共同富裕、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兜底线、抓提升、促创新,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探索特困人员“喘息服务”,让特困人员免费入住机构进行试住体验,对有意愿入住机构的及时进行集中供养;二是探索重度失能人员入住养老机构试点工作,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低保重度残疾老年人按照特困人员收费标准入住养老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三是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服务质量管理评估工作,从各方面提高养老机构的管理服务质量。

 

   高青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王云娜,联系电话:698189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现在农村鳏寡孤残、五保户的独居老人生活非常困难,因为年老体弱,或身有残疾或患各种疾病,又缺乏子女和直系亲属的照顾,村干部事务繁重,也无暇照顾,有的老人孤老家中多日不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