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
马成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养老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分析,现答复如下:
为切实解决农村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落实老年人福利政策,提升老年人养老能力
一、严格落实老年人福利待遇,自2022年1月起,全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二是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再增发放80元护理补贴。三是不断提高养老优待水平。为全县80-89岁、90-99岁、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发放50元、100元、520元的高龄津贴。
二、加速医养融合,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公立二级及以下医院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或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我县分别依托高青县友好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高青县民健医院建成高青县颐和康复护理院、第二人民医院(养老服务)、民健康复护理院,充分发挥医疗专业优势,采取医疗与养老相结合、康复与护理相结合、住养与心理慰藉相结合的办法,提供全日制、全方位的医疗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生活护理及临终关怀等一条龙的医养结合型医护服务。其他5家养老机构与当地卫生所签约,实现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全覆盖。
三、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县卫生健康局出台《高青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家庭医生、、社区义工、护工等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以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纵向协作为支撑,村居协同为保障的家庭医生制度,积极开展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模式。
四、精准化照护,提升群众满意度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我县1800余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每月开展10-70小时居家环境、洗衣被、助洁、助浴、助餐、护理照料等基本生活照护服务。在此基础上,结合分散特困人员住院陪护问题,统筹特困人员住院陪护费用,按照每天60元,每次不超过15天,全年不超过30天的陪护标准从提标提标资金中统筹支付陪护费用,解决特困人员陪护难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推动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及时跟建县第二人民医院护理中心、芦湖街道“康养+”优化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推进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二是推动医养康养向社区居家延伸。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进社区,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服务。
三是鼓励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机构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长期照护服务。
四是不断提升全县养老服务队伍的医疗护理水平,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护理员培训班,满足老年人"医养结合"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高青县民政局
2022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王云娜,联系电话:698189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