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城区内节日祭奠活动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54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54
建议人: 崔恒花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6-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崔恒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城区内节日祭奠活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方式的改变,部分人群远离他乡,回亲人安葬点祭扫有诸多的不便,为满足对亲人的思念,大部分人群选择就近祭祀。县民政局会同各镇(街道)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社区板报、宣传栏等多种载体,针对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节日期间祭祀活动较为集中时段,在全县广泛开展“破迷信、抛陋习,讲文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移风易俗的强大声势,引导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从思想上认识焚烧冥纸冥币带来的危害;大力倡导种植纪念树、清扫墓碑、网上祭祀、鲜花祭祀、颂读祭文等现代文明祭祀方式。

(二)严格监管,制止随意焚烧行为。以镇街为单位,分区划片管理。各镇(街道)严格落实好群众祭祀“三级联动、三级联管”的监管措施。春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把“路口祭奠”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网格员、环卫工等工作人员作用,重要节日3天时间内,落实路口把守,在城区内劝阻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对城区内市民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行为进行教育和劝阻。引导市民到县公墓内祭奠。

 

 

高青县民政局

2023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孙林林,联系电话:6959189)

(此件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在某些特定的节日进行祭奠活动,悼念逝去的亲人,是我国的传统习俗。按照我们县的习俗,每年都会有很多不同的节日或时间对已经去世的亲人进行祭奠活动,以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怀念和哀思,例如每年的春节、清明节、新麦收割时、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等等。尤其是春节、清明、七月十五这三个节日,几乎每家每户都会进行祭奠活动。这些节日在进行祭奠活动时,很多人是专门去亲人的墓地进行悼念,但是也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在城区,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其它原因,没有时间或者没有办法专程去亲人的墓地。那么他们会选择在城区的某个路口焚烧纸钱和祭品进行祭奠活动。这就造成城区很多路口随处可见焚烧的纸钱和祭品,尤其是春节、清明节、七月十五等这些传统节日。这些焚烧的纸钱和祭品分散在各个路口,很多时候得不到及时清理,带来很多相应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