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民政局
韩凤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城社区建立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全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一、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政策保障
县民政局先后制定《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构建兜底保障更加有力、居家养老服务更加优质、机构养老更加专业、社区养老服务更加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
二、全力保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供养
一是全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一个养老服务设施,全县总计19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9处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心理慰籍等活动。二是建成田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囊括养老、社区服务、助残等各项业务,力争打造集长者食堂、长者工坊、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如康家园、辅具租赁等为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样板。三是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制定《高青县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整改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根据周边小区数量和老年人数量,统筹依托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方式配置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文体娱乐、助餐、精神慰籍服务。四是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关于加强社区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字〔2020〕34号)、《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配置和建设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淄政办发〔2021〕64号)要求,新建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三、持续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照护工作。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公开招标引进三家专业服务组织,为我县1800余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每月开展10-70小时居家环境、洗衣被、助洁、助浴、助餐、护理照料等基本生活照护服务。二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159名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信息化、适老化改造,改造完成后同时开展助洁、助餐、助医等居家上门服务。2023年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超过2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三是推广优质服务资源进社区,将“三五七”智慧养老模式与高青实际相结合,有效破解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实现让老年人不出社区就能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持续依靠高青亮点打造沿黄流域养老典型案例。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县民政局将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力度推动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一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委托专业规划机构对我县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总体规划,其中城市社区按照“15分钟服务圈”统筹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用房,补齐社区设施短板。二是盘活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现有养老服务设施配套用房等资源建设社区养老综合服务中心。三是优质服务进社区,引进养老服务机构入驻社区,为社区老人开展文体娱乐、心理慰籍等活动同时为提供助洁、助餐、护理等居家上门服务。
高青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王海燕,联系电话:6968455)
(此件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