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关爱独居老人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3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31
建议人: 李丽丽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6-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独居老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独居老人现象已经比较普遍,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落实保障政策,社会帮扶不缺位

一是落实各类老年人福利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对照省、市级发布的服务清单,进一步细化项目,明确服务类别、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标准。落实老年人福利待遇,全县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32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1050元。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制度,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为全县80-89岁、90-99岁、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发放50元、100元、520元的高龄津贴。二是开展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照护工作。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方式,公开招标引进三家专业服务组织,为我县1800余名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每月开展10-70小时居家环境、洗衣被、助洁、助浴、助餐、护理照料等基本生活照护服务。三是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开展信息化、适老化改造,改造完成后同时开展助洁、助餐、助医等居家上门服务。

二、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进敬老院改革,现有四处公立养老机构及4家民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供养的基础上,为农村困难社会老年人提供有偿养老服务。二是加快长者食堂建设。按照“照护服务点+农村幸福院+长者食堂”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休闲、娱乐、助餐服务,切实解决独居老人的一餐热饭、精神慰藉等问题。三是优化签约服务内涵,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县卫生健康局出台《高青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家庭医生、社区义工、护工等组建的家庭医生团队,以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纵向协作为支撑,村居协同为保障的家庭医生制度,积极开展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模式。

三、健全关爱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助老爱老活动  

一是开展全县农村留守老年人摸底排查工作,并将排查出的留守老年人纳入养老服务平台,并建立留守老年人帮扶联系机制,包村干部与留守老人一对一接对帮扶,建立帮扶台账,开展定期探访和帮扶服务,不断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服务保障。二是社区充分发挥社工服务优势,为独居老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慰藉。组织定期拜访独居孤寡老人,加强与老年人的沟通互动;推广全科医生志愿者定期入户关爱独居孤寡老人,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讲解医学知识,尤其是老年人的常见疾病,免费咨询和检查,切实提高这些老人的生活质量;广泛成立各类文艺团队,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为老年居民拓宽风采展示的百姓舞台,通过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打造“30分钟”农村养老服务圈;二是加快推进农村、城市社区独居老人服务建设,建立帮扶机制,营造社会爱老敬老帮老的氛围;三是完善居家养老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由城市社区向农村延伸,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多样化服务。四是提高子女或其他赡养人的守法意识,支持家庭成员和亲友对留守老年人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关爱。

 

高青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王海燕,联系电话:6968455)

(此件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独自生活的老年人,生活不便、精神寂寞、病痛折磨,独居老人冷暖往往只有自己知道。我县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时期,尤其是因我县是人口流出地,年轻力壮的劳动力在外打工者多,显得独自在家居住的老年人比例更高一些。存在的问题: 一、子女照顾不周,生活不易 二、郁郁寡欢,疾病困扰 三、政策保障不足,社会帮助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