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30
建议人: 李艳玲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民政局
答复时间: 2023-06-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李艳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民政局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公办民营养老机构4家,民建民营养老机构4家,分别是颐和康复护理院、红十字博爱家园、民健康复护理院、民主众益颐养中心,6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协议,其中颐和康复护理院、民健康复护理院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达到100%。

一、加强政策保障,养老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建设高品质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燃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收费。联合县卫健局出台《高青县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实施方案》,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建立完善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

二、优化办理流程,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废除《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对养老机构实行登记和备案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工作。二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转换动能,转型医养结合服务。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公立二级及以下医院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或开展医养结合服务。三是力争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 70%以上,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 100%,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 100%,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更加健全,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发展面向低收入老年人的普惠养老服务,增加普惠养老床位供给。

三、完善奖补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一是落实养老服务业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机构,按核定护理型床位给予一次性新建养老机构10000元、改扩建养老机构4000元的省级一次性护理型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已投入运营养老机构,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2400元、36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1-5星级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0.8倍、0.9倍、1倍、1.1倍、1.2倍差异化补助。二是积极协助机构向上争取补助资金,与发展改革、卫生健康部门协作,落实《城企联动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快跨界融合,加快医养健康产业发展。依照《山东省医养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在健康旅游、健康食品、中医康复、健康产业、重点项目和“双招双引”工作等方面,积极谋划,抓好落实。

二是积极推进镇域医养结合提升项目,抓住镇(街道)卫生院提升改造的契机,推动卫生院医养结全覆盖,为老年人提供托养以及居家上门服务。

三是做好对上资金争取工作。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继续落实好现行养老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养老行业发展,确保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能够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床位的需求。

 

高青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高青县民政局,联系人:王海燕,联系电话:6968455)

(此件公开)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动我县养老事业协同发展,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以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相协调,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建议: 一是打造医养结合试点,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扶持,推动花沟镇医养结合项目落地见效; 二是搭建“邻帮邻、亲帮亲”“组团式”等平台,打造互助养老新模式; 三是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养老服务,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