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草案)》会议审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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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0494/2024-54961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2-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民政局 |
2024年12月19日,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了县政协副主席,县民政局局长张立娟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高青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汇报。县民政局要结合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更加合理配置各项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要在运营模式上探索新增更多医养结合项目,针对实际需求,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医疗、保健和生活需求服务,实现县域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